2018.07.30公帑善用問題


議程前發言

立法會議員 何潤生

  近日,社會高度關注初級法院正式宣告非凡航空破產案歸檔一事,更憂慮非凡航空拖欠特區政府工商業發展基金的二億一千二百萬元貸款是否已付諸流水,事件更暴露出當年特區政府批核貸款程序粗疏,甚或可謂疑點重重。最終,當局決定重新審檢“非凡”個案,包括有關貸款的審批程序及後續的追討程序,並基於公平公正考慮,決定將相關卷宗移送廉政公署調查。本人相信此舉是社會所樂見,亦有助釐清社會各界對事件的種種質疑。


  而“非凡”事件亦再次引起社會對於政府善用公帑問題的高度關注。事實上,政府使用公帑的歷史可謂劣跡斑斑,一直被居民批評是“大花筒”,質疑政府財大氣粗、「洗腳唔抹腳」,不時真金白銀大灑公帑後卻換來雞肋般的服務,又或慣常以公帑為爭議性問題“埋單”。 如:特區政府於2005年主辦東亞運動會總支出由原本的7億多元增至近13億元,超支逾8成[1];北安碼頭由預算5億8千多萬增至38億元,造價翻逾6.5倍;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總建造費超過102億元,較最初預算的58億元超支達44億。又如2013年有線電視與公天的爭議,政府向有線電視支付380萬的一次性費用,其後每月付款98萬作維修費,至2014年4月有線合約期滿,當時社會普遍批評政府“賠了夫人又折兵”,共花費逾1,200萬公帑為事件“埋單”。又以輕軌項目為例,政府與輕軌車廠原承建商在施工上有爭議,導致停工多時,最終雙方不得不提前解約,結果車廠不僅未能按計劃於2016年落成,政府還要向原承建商賠償8,500萬元,同時亦衍生輕軌車廂的存倉費、保養費及保險費等共約7億元開支。而輕軌第一期工程估算由最初2007年預算的42億元,大幅增至現時的164億元,且工程尚未封頂,亦未包含澳門路段等費用,實在不敢想像特區政府最終需要付出多少公帑為整個輕軌項目埋單。加之,終審法院近日又裁決政府敗訴,需重新計算被邀請競投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各公司的標書得分,令輕軌氹仔段明年能否順利通車再添變數,社會亦憂慮會否再令車廠工程延誤而產生高額費用,又或因政府敗訴而需要再運用公帑為事件“埋單”。


隨着本澳經濟及社會急速發展,公共財政收入、盈餘和儲備均日益增加,面對充裕的庫房,特區政府在運用公帑的時候實應更加慎重,確保用得其所,甚至用得物有所值,絕不能抱着“可以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的心態及思維,任由“公帑埋單”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斷重演,浪費公帑之余,亦窒礙政府施政,更影響民生政策,最終令市民受害。


所以,本人深切期望,特區政府各部門乃至每一位主事的官員,能夠認真反思我們今天所得的財政盈餘,全部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是全體澳門市民共同努力的成果。本人亦再次促請特區政府,為澳門整體社會的長遠利益,必須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適時完善公共財政管理和監督機制,緊守財政紀律、善用公帑,絕不能再輕率地大灑金錢。作為負責任的政府,實應珍惜並善用每一分每一毫的公帑,致力提升本澳公共服務的質素和效率、全力扶助弱勢社群,以及在城市基建和人力資源等範疇作出有利澳門可持續發展、具正面效益的施政舉措。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1] 審計署《第四屆東亞運動會專項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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