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析
推動樓宇維修當局應適時檢討計劃成效
房屋局繼推出「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之後,又推出「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及「樓宇管理資助計劃」,旨在鼓勵屬分層所有權制度的樓宇,選出管理機關和設立共同儲備金,以提高樓宇的管理質素;並對為樓宇共同部份進行維修之業主提供無息貸款,上限為澳門幣五萬元;樓齡十年以上的商住樓宇,管理委員會可申請資助,最高金額是工程總額的三成(每單位不超過五千元)。此外,工務局亦先後推出「家居簡單裝修工程通知」和「非家居簡單裝修工程通知」以優化工程申報和促進效率。兩政府部門的措施,原意是協助有需要的居民和中小企業盡快開展裝修工程,無奈在大廈公共部份維修方面,要利用以上的優惠政策去開展工程仍然存在不少困難。
首先在工程申報方面,工務局的簡單工程通知並不包括樓宇公共部份在內,申請工程准照必須由建築公司或技術人員負責,對業主來說經濟負擔較為沉重,故此業主為了減輕支出,一般只會聘請裝修師進行大廈公共部份的維修工程,例如翻新牆壁、更換窗花和大門等,基於這都是一些簡單的工序,如果改由管委員會提出申請,和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相應之施工責任,相信對大廈業主在推動大廈公共部份維修,依法申報及執行方面相對較為容易。
很多業主雖然有意維修有數十年樓齡的大廈公共部份,改善居住環境,但在推動有關工作實在很困難,其中以集資最為棘手,因為總有一些人不願意出錢,雖然「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表面上是可以幫助這些人士,實際上不願意付款的人更談不上由其個人向房屋局作出申請,因此建議修訂法規改由管委會作出申請,以促進工程實施效率,減少因為欠費問題而令維修計劃被迫擱置的機會,並由房屋局協助管委會通過法律途徑向欠交維修費戶作出追討,使「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能夠切實運作及執行。
以文第士街一幢有三十年樓齡的五層高舊樓為例,因為大廈公共部份天花石屎剝落、門窗損壞,當小業主醞釀進行維修期間,適時政府推出「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小業主於是開會商議是否進行申請,但考慮到由裝修師傅負責工程,總支出不過是六萬五仟餘元,假如由建築公司或技術人員負責向政府申請工程准照,估計支出遠遠超出此數,政府資助三成可能也得不償失,而且還要依法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程序需時,考慮各方面得失後,業主最終放棄了申請。
由以上個案分析,建議政府簡化申請程序,並設立機制協助小業主,例如,以工務局設立技術支援,協助小業主申請工程准照,房屋局設立法律諮詢支援等,減低小業主在大廈公共維修的壓力,使政府的優惠政策可以惠及有需要的小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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