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9外賣店規管


書面質詢

    現時上網買餸、叫外賣、網購已經成為不少居民的日常,但本澳對於外賣店及網購店的監管仍然不足。外賣食店准入門檻低,毋須申請飲食場所牌照,僅需申辦一般商業登記,店內的環境衛生、食物品質、消防安全、油煙排放等均沒有特定的標準及規範。而網購店方面,大多沒有實體店,一般透過社交媒體、網購平台作宣傳及銷售,部份網購食品甚至沒有貼上符合本澳法例的食品標籤,食品衛生安全難以監管,消費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因此,特區政府計劃對未受牌照制度規範的外賣店及網購店實施強制登記制度,規定必須設置實體店,且不得設在民居,並把相關的加工及處理食品場所納入監管,未來亦將要求各外賣平台不能發佈未登記的外賣店。此一措施相信能有助提升外賣店及網購店的質素,減少食安問題,保障消費者權益,希望政府能盡早完成立法。在法律尚未完善之前,亦希望政府積極加強對外賣店及網購店的監管,推動行業自律,並對相關食店出售的食品進行抽查,包括食品來源、製作過程、食品標籤等,以確保其符合衛生要求。


    除此之外,本澳外賣平台發展迅速, 但當前外賣平台缺乏監管,對平台經營者相應的義務與責任亦沒有規管,消費者及商家在使用外賣平台時,很容易引起誤會或糾紛。事實上,內地近年積極針對網絡餐飲平台進行規管,去年底亦發佈了2020年修訂版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對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2017年9月5日制定的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突出了平台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內容,其中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應當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應當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對涉及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及時進行處理等等。雖然本澳外賣平台仍處於起步階段,但未來政府應該多加留意相關市場的發展,多與業界溝通交流,並參考其他地區的監管經驗,完善對平台的監管,持續強化外賣行業的管理。


    為 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有關當局未來強制登記制度實施後,是否會有檢討期?預計試行多久才會考慮推行外賣店發牌制度?


    二、除了食安問題之外,請問有關當局會否研究透過強制登記制度,加強外賣店在環境衞生、消防、排污、油煙排放、食品標籤等方面的規管,以便更好地監管外賣店的經營環境?


    三、請問有關當局未來會否研究監管網上外賣平台,例如:商家進入平台的指引、對於商家的抽成比例、向商家結算款項的時間、食品的保存及運送、引入公眾監管等,以保障消費者及商家的權益?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

 

2021.02.09外賣店規管-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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