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7中央公積金


書面質詢

    本澳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優化居民的養老保障甚為重要,中央公積金制度作為“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中的第二層,對提高居民退休後的生活保障至關重要。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至去年9月,已有232個僱主及超過21,700名僱員參與公積金共同計劃,57,000多名居民參與公積金個人計劃。在退休基金選擇方面,目前已有7間基金管理實體加入制度提供合共41項退休基金。


    按照法律規定,社會保障基金須於法律生效滿三年後製作審視法律執行情況的報告,而報告應於緊接的一百八十日內完成,法律審視報告尤應對可能採用強制模式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必要條件,以及該措施對社會及經濟構成的衝擊方面作出審定。然而,現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澳經濟大幅下滑,企業的營商及生存環境變得越來越困難,相對於資源較豐富的大企業,中小企更是首當其衝。現時參與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大部分都是大企業,社會憂慮在經濟困難的當下,倘若過渡至強制性,可能會加重中小企業的經營負擔;但中央公積金是透過政府、僱主和僱員三方共同承擔的原則來為居民提供優質的退休生活保障,也是社會長遠穩定發展的基礎,長遠而言有必要逐步過渡至強制性,加上研究及立法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特區政府應該儘快視乎社會實際環境檢討非強制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推行情況。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有關當局曾經表示,將於今年6月底完成審視報告,檢討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成效和內容,以及研究是否具條件邁向實施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請問有關當局現時相關工作進度如何?未來會否為特定行業的僱員制定更合適的供款計劃?


    二、現時本澳企業參與中央公積金的比例不高,成效不算十分顯著,請問有關當局如何加強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的宣傳,以積極推動和吸引更多企業及僱員主動加入,逐步提高中央公積金的覆蓋面?


    三、承上題,會否優先積極推動博彩企業、學校、公營及專營公司等參與中央公積金制度,例如:出台更多鼓勵及優惠措施,讓企業及機構更為積極主動配合政府的政策,幫助居民完善退休生活?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2021.03.17中央公積金-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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