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8樓宇維修


書面質詢

    早前,司打口附近一大廈天台有石屎煙囪突然崩塌,其中一名在天台玩樂的小童不幸被石屎砸中,引起社會關注。事實上,本澳舊區內有不少樓齡超過三十年的舊式樓宇,部份樓宇因為長期缺乏維修,經歷風吹雨打,導致出現外牆石屎剝落、電線老化破損、垃圾堆積、塞渠漏水、鋁窗墜落等問題,對居住者及附近的行人構成嚴重的衛生及安全隱患。


    現行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有規定業主須每隔五年對樓宇進行保養及維修,但非強制性,而且缺乏相對應的罰則,大部分業主未能深刻認識到自身對樓宇有定期檢查、維修及保養的責任和義務。雖然現時特區政府設有樓宇維修基金,提供七種維修資助或貸款計劃,但其資助範圍、金額、申請情況等仍有待改善。隨著時間的推移,未來高齡樓宇不斷增多,樓宇維修的重要性將更為突顯,加上都市更新推進緩慢,《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及《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仍在立法中,尚未出台,有關當局有必要加快檢討《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提供更大的誘因推動更多業主履行維修樓宇的責任,並加強對殘舊樓宇的巡查,對明顯失修的個案開立卷宗跟進,防患於未然。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增加人手,針對本澳的樓宇尤其是高齡、長期丟空或無人管理的樓宇進行安全排查工作,嚴格執行殘危樓三級處理機制,要求業主對有即時危險的殘危舊樓進行拆卸或維修加固,盡早消除樓宇安全隱患?


    二、2021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指出,特區政府將參考社會意見,調整“樓宇維修基金”的受惠對象、資助範圍及金額,並計劃於2021年下半年完成檢討樓宇維修基金各資助計劃。請問有關當局現時工作進度如何?


    三、承上題,請問有關當局會否考慮擴大資助範圍,適當提高樓宇維資助金額、放寬申請次數、簡化申請手續等,提高業主申請樓宇維修基金的意慾?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二一年四月廿八日

2021.04.28樓宇維修-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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