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人才發展及社會配套問題


口頭質詢

特區政府透過公開諮詢吸納社會各界意見後,制定了《人才引進法律制度》,計劃分為三類,包括高端人才計劃、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而其配套的行政法規《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及《人才發展委員會》亦同日生效。人才引進制度有助澳門吸納全球優秀人才,優化本地的人力資源結構,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尤其引入領軍人物及高級專業人才發展四大產業,提升澳門的整體競爭力及國際知名度。期望特區政府未來嚴謹進行人才審批,適時向大眾公佈情況,讓社會知道人才引進計劃的具體成效。


然而,人才工作是長期且全面的工作,在全球人才競爭激烈的前提下,人才引進政策需要多方面的配合才能發揮良好的作用。特區政府有必要關注如何吸引與留住人才、人才發揮的帶教作用、本地人才的教育培養、吸引海外的澳門人才回流等,以及思考如何才能夠讓本澳的產業發展與人才發展相互促進,形成良性循環。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搶人才”固然重要,但下一步“留人才”同樣重要,人才引進來後要留得住、用得好,更要避免本地人才流失,因此當局在為人才創造更多機會、人才的持續成長空間、留住人才方面有何看法?有沒有相關的政策措施?


二、未來隨著人才及其家屬的遷入,本澳人口可能會增加,為社會各方面配套設施帶來壓力。請問有關當局針對人才引進後的如何完善相關社會軟硬體配套設施,不斷增強城市的承載力、人才吸引力和產業集聚力,優化生活配套讓人才紮根澳門,亦避免公共設施及服務的不足為居民生活帶來影響?


三、請問有關當局本澳在人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回流,甚至持續進修等方面如何相互配合,多軌並行,形成一個完善的人才發展體系,為年輕一代提供更多的發展及向上流動的空間和機遇,落實“人才興澳”施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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