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過去持續完善本澳居民的勞動權益及就業保障,包括修改《勞動關係法》、《僱員的最低工資》等,以及制訂《產假報酬補貼措施》、《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等法規,以保障勞動就業權益,維繫和諧勞動關係。雖則本澳勞動法律制度在保障勞工權益方面已取得一定進展,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變化,仍存在不斷完善的空間。
現時本澳結構性失業、行業就業環境、勞動權益保障上亦存在需不斷完善的領域,期望當局通過參考其他地方的經驗及本澳實際需求,逐步完善澳門勞動環境的法律法規,建設和諧幸福城市。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雖則本年施政報告調升了出生津貼金額及新增了育兒津貼計劃,減輕家庭日常的育兒經濟壓力。然而,儘管現時婦女產假有70天,但哺乳時間、職場精神健康等細節規定仍有待改善。請問當局會否考慮參考鄰近地區,完善現時的侍產及育兒法律制度,強化對女性員工的保護?此外,在員工工時限制及休息權保障方面,請問當局會否持續優化最高工時立法制度,避免企業存在超時工作的問題,並明確界定「自願加班」之定義?
二、當局早前回覆質詢時稱將持續完善非全職工作制度的立法範疇,明確定義其工作崗位、合同細則等,為社會勞動力監管提供依據;並且,制定最低權益保障標準,包括工時、工資、假期、病假及解僱賠償等方面按比例計算的原則。請問現時有立法的時間表?以及會否設置第三方研究及檢討機制?
三、《聘用外地僱員法》雖已實施,但「假外僱」和「過界勞工」現象仍存在。請問當局會否加重對違法企業之罰則,例如吊銷牌照或巨額罰款,並建立獨立的第三方調查機制,加強跨部門協作以完善監管?此外,當局會否開展對各行業的人力資源供需研究,以保障本地僱員的就業權益,亦可解決部分行業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
2025.05.23書面質詢(保障僱員勞動權益)-書面回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