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動落實“雙層式社保制度”,逐步建立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優先解決歷史遺留的長者保障問題。
二、拓展社區服務網絡,完善家庭服務,推動政府規範家庭傭工管理,幫助新來澳人士融入社區。加強社會保障政策宣傳,方便貧困家庭申請社會福利。發揮分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的作用,擴大公眾參與。
三、推動完善社會救助制度,適時調升最低維生指數。研究制訂復康服務規劃和政策。加快長者權益立法,增加長者護理設施,適時增加敬老金的金額。
四、發揮婦女諮詢委員會的作用,為婦女就業創造良好條件,儘快制訂防止家庭暴力法律,加強援助單親家庭。完善托兒服務,滿足托兒需要。
五、推動制定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促進博彩業適度、有序、健康發展;積極參與粵澳合作,扶持會展、物流、商貿、旅遊業发展;改善營商環境,減輕中小企業負擔。
六、發揮歸僑、僑眷和同鄉聯誼團體橋樑作用,擴大對外合作交流。
七、推動全面諮詢及完善城市整體規劃,重視離島的規劃與建設,嚴格限制興建超高及屏風式樓宇,展現世界旅遊休閒城市面貌。
八、推動加快舊區重建,加強環境整治,反映舊區居民訴求,維護舊區居民的合理權益。
九、推進旅遊休閒城市建設,完善旅遊設施,加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促進旅遊業的發展。
十、推動制定和完善社會服務、醫療衛生、工程技術等專業資格認證制度,規範專業領域管理,提高專業人員地位和水平。
十一、支持政府應對金融海嘯、穩定金融體系的施政措施。鼓勵開辦社會企業,推動增加公共投資工程,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推動政府完善外勞輸入和退出機制。推動政府採取措施加強職業培訓,輔助本地中年、低學歷、低技術者就業。
十二、推動研究制定中、長期教育發展規劃,加大教育投入,修訂《澳門高等教育制度》和《高等教育評審制度》,提升高等教育學術水平,制定教師職程制度,完善基礎教育,發展持續教育。
十三、推動完善青年全人發展規劃;協助青年就業,幫助青年置業;鼓勵青年參政議政,服務社會;關注青少年濫藥問題,加強青少年輔導工作。
十四、推動加快落實公共房屋發展計劃,增加社屋和經屋的供應量,確保公平合理分配公共房屋。
十五、推動完善大廈管理法規,規範大廈管理,發揮業主會和管理實體的互動作用,依法維護有關各方合法權益。
十六、大力發展大眾體育,完善社區體育設施。關注體育場地和資源的合理分配。
十七、推動研究興建第二間公立醫院,縮短居民候診時間,扶助中醫業發展。加快禁煙法例修訂,逐步推動實施公共場所禁煙。
十八、督促政府落實“公交優先”政策,適度控制機動車增長,增加興建泊車位,完善道路網絡。
十九、加強食品安全,保障居民健康;完善環保法規,減低環境污染。
二十、加強治安防控建設,增加社區電子監察系統,依法打擊燒車、非法旅館等,維護社區治安。
二十一、監督政府依法施政,促進行政、法律和司法改革,實現科學決策,提高行政效率;推進肅貪倡廉,落實高官問責制,完善高官財產申報制度,加強公共財政和公共工程開支監督審計。
二十二、根據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和澳門的實際情況,推進民主發展,逐步增加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名額,增加立法會選舉產生的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