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1行政法務領域辯論
梁鴻細議員提問
1. 會否設有公務員容錯糾錯機制?評審工作會否有新操作?
2. 未來社區設置會否考慮增加匹克球設施?
3. 《家事案件調解制度》將於2026年元旦生效,目前澳門在調解員人力資源方面是否能夠滿足新法律實施後的需求?
4. 關注本澳現時調解員及仲裁員的情況,如何完善相關制度以解決跨區域糾紛?
黃少澤司長回應
1. 改革創新中會出現過失問題,出於公心、程序合法、不謀私利的探索性的失誤值得原諒,但不能是大錯,也不能沒有經上級批准。非惡意錯失應給寬容處理,是激發及鼓勵創新的改革。
2. 會聽取不同團體及持份者的介紹,未來設計會考慮,也歡迎市民提供意見,如海濱南岸綠廊二期一區設施包括足球場、籃球場也是聽取民意後符合現時使用的方式去設計。
3. 現有120名家庭服務領域的社工,為配合生效,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今年7月到9月為社會工作局家事調解的專業資格認可的工作人員舉辦專門的工作坊提升他們處理家事調解的技巧,加強對法律基礎的認識,並且了解家事案件的司法流程,合共140名相關人員參與。
4. 調解領域在2021年及2022年通過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粵港澳大灣區專業操守最佳準則及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 推動三地調解規則銜接調解員資格及標準互認, 2024年12月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共同發佈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共有146名調解員納入名冊,其中49名來自澳門。
2024年11月第六次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員名冊及工作指引,並在今年7月份對外發佈。今年10月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及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現有合共50名澳門仲裁員名單提交法務局進行審查,現正跟進工作。粵港澳三地正爭取仲裁員名冊2025年第四季出台, 進一步完善大灣區多元糾紛的解決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