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5書面質詢(長者公寓的上樓安排及使用費優惠問題)


書面質詢

    今屆特區政府提出五階梯房屋政策,涵蓋社屋、經屋、夾心房屋、長者公寓和私樓,照顧不同居民的住屋需求,長者公寓先導計劃是政策中的第四階梯,可以提供1,815個單位。特區政府在2023年率先開放759個單位接受申請,並推出優惠措施,首次簽訂的使用協議生效期內,可獲相應使用費的20%費用減免,即8折優惠。2023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首階段申請期內一共收到1,500多份申請,特區政府現階段預計申請人可在2024年第四季陸續入住政府長者公寓,而對於隨後階段的住宿單位是否提供折扣優惠,則仍在研究及分析。


    長者公寓生活配備齊全、支援服務較全面,公寓單位將引入智慧養老、智能家居及無障礙環境等管理模式與運作配置,對關顧長者安全、健康管理、生活便利及個別支援有積極的作用。長者公寓的申請如此踴躍,申請人數甚至超過首階段推出的單位數量,可見計劃達到預期成效,長者們亦用行動表示了他們對入住長者公寓的渴望,並對公寓的落成啓用翹首以盼,有關當局可以研究進一步開放更多的單位讓合資格的申請者上樓,讓更多長者能夠享受使用費折扣優惠。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長者公寓全部1,815個單位足夠覆蓋首階段所有申請者的需求,因此,請問有關當局會否研究讓首階段申請期內一共收到的1,500多份的申請,不用等到第二階段的申請,只要合符資格,不論得分高低都可以全部上樓,並且一律享有8折優惠?


    二、承上題,首階段的759個單位中有不少是價格較高的單位,儘管特區政府在完成精裝修的時間雖有所不同,也不應該影響到用家選擇其他單位的機會,請問有關當局會否考慮不侷限於759個單位,開放全部1,815個單位給予所有首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記及獲得正式資格的長者公寓申請者,以便讓更多長者能夠受惠公寓使用費的減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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