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5有關平抑物價


口頭質詢

 

物價可謂本澳近年熱門話題之一,社會對平抑物價的呼聲不絕。當局為推進公平公正消費環境,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健全解決消費爭議機制,同時亦構建「物價情報站」等網絡平台,供消費者貨比三家;在疫情期間,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遏止物價哄抬行為,做了大量工作。


然而居民多次反映,疫情至今,食物、藥物及石油氣等民生用品價格漲幅驚人,外出用饍消費更是節節上升,普羅大眾慨嘆生活水平下降,弱勢人士反映生活迫人。統計局的綜合物價指數及物價升幅情況,似乎與居民的真實生活感受之間出現了差距,未能充分反映本澳居民的消費及生活壓力。


本澳雖然是自由市場,但穩定民生及戰略物資物價,保障消費者權益,是先進地區的應有之舉。內地、香港及台灣均有一定機制,視地區物價情勢需要,對上、中、下游之生產到銷售的整體流程進行監控,適時採取穩定物價的措施;三地亦已就公平交易、規管市場的競爭情況,進行立法工作,出台《反壟斷法》、《競爭條例》及《公平交易法》,透過規範企業的反競爭行為,以達成促進或維持市場競爭之目標。祖國大地內,惟獨本澳未見相關立法工作;亞太地區而言,本澳相關修法工作亦見落後。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   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方向是平衡商家及消費者的權利和義務,主要確保消費安全及品質;然而,對於經營者利用數據、技術及資本優勢從事壟斷、聯合訂價等行為並無規管。為進一步維護消費者權益,健全本澳法律機制,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並為對接大灣區相關法律,當局是否有立法規劃,以懲罰及處理壟斷、違反公平競爭的行為?是否會為推進相關立法工作訂定時間表?


二、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包含衣、食、住、行、育(教育)、樂(康樂)等上百個項目群商品及服務價格,以作平均計算,可能因而產生整體物價升幅平穩的觀感;當局會否參考鄰近地區做法,成立「穩定物價小組」,選取十多個居民日常消費的基本商品,作為「重要民生物資」監測項目,以利即時監控民生物資漲跌,藉此補充CPI數據未能強烈反映居民真實消費感受的不足?


三、   居民長期質疑本澳燃油價格存在「加多減少」、「加快減慢」、價格高度相近、缺乏良性競爭環境等現象,雖然有關部門設置「澳門燃料價格情報站」及「石油產品價格」網頁公布各類燃油價格情況,提高相關資訊的透明度,但未有正面回應本澳油價缺乏監管的問題。當局會否考慮將燃油定義為生活必需品及戰略性物資,由政府設立定價機制,監管價格幅度,並非完全交由市場定義價格?當局會否為促進本澳油公司良性競爭出台政策,以惠及廣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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