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4議程前發言(多途徑構建“演藝之都”)


議程前發言


自今年防疫放開以來,多項演藝活動引來大批旅客來澳,為澳門經濟注入動能,具備廣闊的潛力,因而明年度社會文化範疇施政方針中,“演藝之都”的提出備受社會廣泛關注,近期司長回應時,強調政府與其他企業在大型演藝表演、體育賽事活動合作,不是“搞活動”,而是推進產業發展。確實,單單搞活動,未必能推進本澳演藝產業的發展,產業的發展離不開場地、設備、人才等的支持,特別是人才,演藝活動涉及統籌、表演、舞台、音響、燈光、拍攝、製作等多個環節,需要的專業人才範圍廣泛,為更好推動“演藝之都”的建設,本人提出以下的建議:


1、    希望透過推動在澳門舉辦高規格體育賽事及大型演出,更好聯動民間及綜合度假休閒企業,優勢互補,建議政府做好中小型演出場館的規劃,有條件增加更多場地,並研究促進更多戶外演出,令部分演出、工作坊走進社區,藉此為本地演藝人才提供更豐富的演出機會和廣闊舞台,一來有助為該區引入活水,二來以環境劇場、戶外演出令旅客、居民感受本澳城市的人文風情、建築特色,三來有助鍛煉本地演藝行業的人才,提高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


2、    過去疫情嚴重導致演藝文化領域人才流失,“演藝之都”的構建離不開人才的支撐,建議政府加大演藝文化事業的支援力度,透過各種基金、獎勵計劃、專業培訓計劃、文化項目和活動支持、場地及設備支援等協助本地演藝文化創意工作者及團隊。面對現正從業的人員,應加大更多專業培訓資源的支援,除了確保演藝文化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幫助演藝文化人才提升技能和適應行業的變化,鼓勵他們繼續從事文化創作和表演,從而推動整體行業轉型升級。


3、    近年本澳持續引入國際性及國內知名的演出、活動,包括戲劇、音樂會、演唱會等,希冀政府可以藉這類型活動的引進,構建平台推動本地演藝文化人員、影音拍攝及製作人員與國際演出團隊、機構的交流,增加更多演出、學習、實踐的機會,促進本地與內地、其他國家的機構合作。並且加大力度支援本地創作,為他們提供更多亮相、實踐的機會,長遠加速推動“演藝之都”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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