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3書面質詢(加強電子支付安全防護 遏止新型網絡詐騙)


書面質詢

根據司法警察局數據,2025年電訊網絡騙案共 810宗,雖按年下降3成半,但造成的損失則飆升至3億元,其中投資詐騙、假冒客服電話詐騙,以及網購詐騙仍呈高發態勢。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騙徒的詐騙手法已繞過本澳電子支付平台現有的交易確認機制。本澳的電子支付平台,在一般交易過程中已設有確認步驟,包括顯示交易金額、商戶名稱,以及要求輸入支付密碼。然而,很多時騙徒並非直接誘導付款,而是利用居民的信任,以提供二維碼或網址鏈接要求進行“登記”、要求進行視頻通話及“螢幕共享”等方式,迅速突破一般交易確認機制,並以急迫感、利益誘因壓縮受害人思考時間,最終導致個人資料外洩及帳戶被盜刷。


面對上述情況,特區政府雖已設有防詐騙查詢熱線,並推出“反詐程式”供居民查核詐騙風險;司警亦不斷提醒居民切勿掃描來歷不明的二維碼,以及根據個人網購習慣調整電子支付帳號的消費上限等,但面對日益精細化的新型話術,居民防範意識仍有不足,單靠事後打擊難以根治。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有關當局會否要求電子支付平台在涉及“授權綁定第三方平台”的操作時,強制顯示額外風險警示,例如:以彈窗形式清楚說明此操作將容許第三方平台使用您的帳號進行消費,提醒用戶可先使用司警局“反詐程式”查核風險,並要求用戶再次確認,而非僅顯示一般交易確認畫面? 


二、請問有關當局會否督促電子支付平台啓用“螢幕共享安全偵測”功能,在檢測到螢幕共享狀態時增加更強的風險提示,例如:通過強制閱讀警告資訊、二次確認、引入一定時長的強制等待期等,進一步提升居民對螢幕共享高風險的認知及防範?


三、詐騙話術雖隨社會氛圍不斷變形,但詐騙集團常以固定模板反覆變形,手法通常為以急迫感壓縮思考時間、以利益誘因降低戒心、以私訊或群組隔離查證渠道,最終導向資金轉移或個資洩露。請問有關當局會否研究針對新型詐騙手法話術進行定期整理、解析與公佈預防策略,且製作話術拆解系列短片,促使居民面對網絡廣告與社群訊息時,務必停下來先查證,甚至鼓勵居民主動分享查證經驗?




回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