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家庭照顧者是支撐本澳社會福祉體系的重要基石,其照顧對象不僅涵蓋長者,還包括殘疾人士、長期病患者、精神復元人士,以及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等。這些照顧者日復一日承擔高強度、無間斷的照顧工作,身心長期處於高壓狀態,卻往往因責任綁身或顧慮社會標籤,將自身困境隱藏於家庭門牆之內,難以被外界察覺。若其身心健康長期受損,不僅影響個人及家庭福祉,更會對本澳的社會服務體系構成深遠壓力。
值得肯定的是,特區政府近年持續完善照顧者支援政策,包括調升照顧者津貼至每月2,400元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並計劃於北區設立照顧者支援中心,提供培訓、暫托及情緒支援等多元服務,爭取今年內落成並運作,體現了特區政府對照顧者福祉的重視與承擔。然而,面對照顧者日益複雜的需求,現行機制在壓力早期識別、社區層面支援網絡建設,以及照顧者自身發展與生涯規劃等方面,仍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以更全面地保障各類家庭照顧者的身心健康,築牢社區安全網。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照顧者長期面對高強度照顧工作,極易出現抑鬱、焦慮及情緒耗竭等問題。現有壓力識別多依賴專業人員及政府主動發掘,但不少照顧者因照顧責任繁重或顧慮標籤而未能及時求助,容易錯過早期介入時機。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參考外地經驗,培訓有經驗的照顧者成為“朋輩支援員”,設立階梯式嘉許機制,並由專業社工提供持續督導,建立有系統的照顧者朋輩互助網絡,讓照顧者在同路人支援中獲得情緒紓緩與實務經驗分享,作為專業服務的重要補充,切實保護照顧者及其家庭的整體福祉?
二、社區前線人員如物業管理及保安人員,日常接觸居民頻繁,是發現隱蔽家庭危機的重要觸角。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參考香港經驗,與民間社團合作培訓前線物管、保安人員成為“社區照顧守門人”,掌握辨識技巧及轉介機制,早發現、早介入,築牢社區安全網?
三、許多照顧者長年將個人事業、社交生活及自我發展置於次要位置,一旦照顧角色轉變,往往面臨身份認同危機及社會重新適應的困難。請問有關當局會否為照顧者提供生涯規劃,為其“第二人生”做好準備,包括協助重投職場、銜接培訓資源,或發展個人生活、興趣與才能等,讓照顧者在履行責任的同時,亦能保有自我實現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