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當局近日揭發有物業管理公司老闆與經理合謀出售閒置外僱額,聯合公司主管及前僱員物色人選,收取報酬協助內地人士申請以外僱身份來澳取得在澳合法工作證,並獲得高額的不法利益。
特區政府一直恪守「本地人優先就業、外僱僅補充本地人力不足」的核心原則,並依據《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聘用外地僱員法》等相關法律規範,嚴格規管外僱聘用流程、打擊非法外僱行為,全力守護本地居民就業權益,維護本澳勞動市場穩定有序發展。
現時,特區政府持續推出青年就業講座、職場實習、就業配對會等多項扶持措施,助力本地居民尤其是青年群體對接就業崗位,但就業服務與實際崗位匹配、居民就業落地的實效難以精準量化。此外,當局現有的非法外僱巡查監管模式多以事後查處為主,對企業違規聘用等問題的事前防範、事中管控力度仍有一定完善空間。
為進一步優化本地就業扶持體系、嚴格規範外僱管理制度、精準打擊非法外僱行為,全方位保障本地居民優先就業權益,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當局如何完善現時青年講座及工作實習計劃的效能檢測,包括參與人數、完成率、結業後六個月內就業率,以及講座轉為實際職缺配對的個案數,以有效檢測就業配對與本地人實際就業的情況?
二、當局持續倡導「本地人優先就業、外僱只作為本地人員不足之補充」原則,對於綜合旅遊休閒企業,請問當局如何以就業配對會的結果作為訂定外僱申請的前置條件?
三、當局承諾將加強對企業非法勞工的巡查,請問當局如何從覆核周期、抽驗比例、出入境、企業業務變動等數據方面加強預警指標,並考慮對存疑之企業收回外僱配額,及時處理非法外僱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