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本澳土地資源有限,熱門室內體育項目長期供不應求。以乒乓球為例,公共體育設施網絡內的乒乓球場地採「每人最多使用一小時、需重新輪候」的安排,居民對運動需求殷切。2026年國際乒乓球聯合會成立100周年社區活動期間,當局曾在佑漢街市公園、青洲坊蓮花廣場設置球檯並安排教練指導,證明社區佈點能有效帶動居民參與。但相關設置屬短期活動,未形成常態化硬件。
特區政府於《2026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發展大眾和競技體育」,明確推進體育資源下沉,並利用東城運動天地相關地段、南灣湖C8地段、氹仔BT7地段等臨時用地規劃新體育設施;體育局亦持續優化「公共體育設施網絡」,與社團合作推出「活力社區」下沉社區活動。
然而,現行公共設施使用規範中,關於禁止私人教學的相關規定較為固化,未能區分高峰與非高峰使用時段,在保障大眾免費使用權益的同時,也一定程度限制了專業體育教練開展乒乓球普及教學、競技育苗的空間,不利於大眾休閒運動與體育人才培養同步發展。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就本澳暫未安排發展的國有土地、收回的閒置土地、公屋裙樓及公園邊角等空間,請問當局會否開展一次專項盤點,並將「戶外乒乓球檯」列為臨時體育用地及社區休憩區的優先配置項目?
二、請問當局對於南灣湖C8、新城A區B13、氹仔BT7等三幅在建設或規劃中的臨時運動場,會否補充納入戶外防風及防水乒乓球檯,以避免只集中建設足球、籃球、羽毛球場等項目?
三、請問當局會否研究放寬現行的「公共設施內禁止私人教授」的彈性時段,讓具備牌照的體育教練在指定非高峰時段帶隊訓練,以兼顧大眾使用與競技育苗所需?
